哪些位置必須設置欄障
《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36 及 37 條,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第 3A 條規定,須在露台、遊廊、樓面、屋頂、樓梯、平台或伸出物的邊緣,以及任何建築物地面樓層以上外牆的每個開口設置防護欄障;第 9 及 38 條訂明欄障的設計及建造要求。欄障必須設計及建造成能防止人或物件從欄障的空隙跌落、滾出、滑出或溜出,並防止人攀越欄障。
誠建豐(SK Fung)承辦玻璃欄河、玻璃扶手及防護欄障工程:露台及平台欄河、室內外樓梯欄河、天台及天井圍邊、玻璃牆,並提供舊欄河鬆脫、夾具鏽蝕、玻璃崩邊或破損的檢查、維修及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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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認可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證明書編號 MWC(W) 42/2014,並具驗窗資格。欄河屬防護構件,法例對高度、開口尺寸及荷載有明確規定,本頁已整理屋宇署作業備考 APP-110 及玻璃作業守則的要求,動工前務必先看。
服務介紹
玻璃欄河能保持視線開揚,同時符合安全需要,常見於露台、樓梯及屋苑圍邊。誠建豐按現場尺寸、玻璃厚度及扶手物料提供專業建議,工程完成後提供完善保養。
與浴屏、鏡面不同,欄河的第一屬性是防護構件:屋宇署明確指出,防護欄障的主要功能是防止人或物件穿越欄障,或翻越跌落到相鄰的較低位置。所以選料與做法不能只看外觀——高度、開口尺寸、玻璃種類、抗撞擊測試、荷載及固定方式都有法定與守則要求,亦必須由具適當資格的人士監督施工。
法定要求
以下整理自屋宇署作業備考 APP-110《防護欄障》(最後修訂 2026 年 1 月)及相關規例。
《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36 及 37 條,以及《建築物(規劃)規例》第 3A 條規定,須在露台、遊廊、樓面、屋頂、樓梯、平台或伸出物的邊緣,以及任何建築物地面樓層以上外牆的每個開口設置防護欄障;第 9 及 38 條訂明欄障的設計及建造要求。欄障必須設計及建造成能防止人或物件從欄障的空隙跌落、滾出、滑出或溜出,並防止人攀越欄障。
高度應由欄障旁邊人可踏足的完成樓面水平(相鄰樓面水平)量起。欄障旁石台(curb)的頂部在下列情況不視為相鄰樓面水平:
突出寬度由欄障內側完成面水平量至石台內側完成面,量度時不計算斜度陡於 45 度的斜削部分。APP-110 附錄 A 另附非欄杆式及欄杆式欄障的可接受示例圖。
欄障的結構設計須符合相關作業守則的規定,並須設計成能抵受《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9 條所訂的外加荷載。相關規例亦規定,為限制或管制人的移動而裝置的防護欄障,須設計成能抵受附表表 3 指明(在分別施加時)的最小水平外加荷載。實際適用數值按場所用途分類,須由負責設計的專業人士按條文及守則計算——這是欄河不能「憑經驗照做」的關鍵原因。
以上為公開資料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或工程意見;個別個案的適用要求應以屋宇署規定及負責專業人士的判斷為準。
玻璃規格
玻璃欄障的設計及建造,以及自立式玻璃欄障的典型夾具詳圖,均訂於屋宇署《Code of Practice for Structural Use of Glass 2018》;若欄障涉及鋼化玻璃、結構膠及蜘蛛夾(spider fixing),亦須遵從作業備考 APP-37 的要求。業界亦已指出,新的防碎玻璃安全要求方向是欄障及大型玻璃牆系統採用夾層玻璃。
| 玻璃 | 特性 | 欄河應用考慮 |
|---|---|---|
| 夾層玻璃 | 中間膠層在破裂時黏附碎片,餘留承載力較佳 | 欄障及大型玻璃牆系統的方向性選擇,尤其自立式及高處位置 |
| 鋼化(強化)玻璃 | 強度較高、碎成細顆粒,但有極少自爆機會 | 須符合 ISO 9001 工廠生產及熱浸處理要求,並按守則配合夾具與扶手 |
| 鋼化夾層玻璃 | 兼具強度與碎片黏附 | 自立式(無連續扶手)系統常見選擇 |
| 低鐵超白玻璃 | 偏色較少、通透度較高 | 景觀位置常用,屬外觀選項,不影響法定要求 |
| 磨砂/半透玻璃 | 遮擋視線 | 露台正對鄰居時可用,須留意採光 |
| 色玻(灰、茶) | 配合外觀風格 | 屋苑外觀多受公契及管理處規定限制 |
就玻璃欄障,或窗、窗牆、玻璃牆兼作防護欄障功能(符合《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8 條)的情況,屋宇署的共同條件及要求列明須提交測試報告,證明所用玻璃的抗撞擊能力不低於 BS EN 12600:2002 對安全玻璃材料所訂的 Class 1 要求,且測試中玻璃不破裂。
熱浸處理的目的是把含硫化鎳(NiS)雜質、有自爆風險的玻璃在出廠前先行淘汰——屋宇署《Code of Practice for Structural Use of Glass 2018》亦指出,鋼化玻璃易因內部硫化鎳雜質而自發爆裂,故生產時應經熱浸處理。同一原理適用於浴屏及玻璃屋天幕。
固定系統
| 系統 | 做法 | 特點與注意 |
|---|---|---|
| 底槽式(自立式) | 玻璃插入鋁合金或不銹鋼底槽,以墊塊及填充固定 | 外觀最簡潔通透;對底座結構、埋設精度及排水要求最高,玻璃規格通常最厚。自立式的典型夾具詳圖已載於玻璃作業守則 |
| 夾具式 | 以不銹鋼夾具分點夾住玻璃並固定於結構 | 安裝彈性大、日後較易拆換及檢查;夾具數量、位置及螺絲鎖固力直接影響穩定性 |
| 駁手式/點固定 | 以駁件穿過玻璃預開孔固定 | 視覺輕巧;玻璃必須預先開孔,加工後不能改動,孔位精度要求極高;涉蜘蛛夾者須遵從 APP-37 |
| 框式 | 三邊或四邊以框料承托玻璃 | 受力最平均、容錯度最高;視覺較厚重,框內轉角較易積垢 |
系統選擇不只是外觀問題:它同時決定玻璃厚度與種類、錨栓規格、對原有結構的受力要求,以及日後維修的難易度。設計階段應由負責的專業人士按荷載與守則詳圖確定。
扶手與配件
不銹鋼、鋁或木扶手可分散受力、保護玻璃上緣,並在個別玻璃受損時提供額外連繫。部分自立式設計不設連續扶手,改以加厚玻璃及加強夾具達標。
樓梯扶手應連續、轉角與平台位順接,斷口及高低差會影響抓握安全,亦是完工驗收要留意的細節。
錨栓規格、埋深及位置須按計算確定;APP-110 亦要求結構圖則列明錨栓及支撐詳圖、材料規格與接合保護施工規格。
沿海及高濕環境宜選用較耐蝕等級,並確認螺絲、底座與主體同級,避免主體未壞而螺絲先鏽。
不同金屬直接接觸可能引致電化腐蝕,應以墊片或適當處理隔開,這在露台及天台位置尤其重要。
底槽式須預留排水孔避免槽內積水,底座與地台交接位須做好防水收口,否則水會沿固定位滲入樓板。
應用場景
屬室外構件,風壓、雨水與鹽分是三大考驗。重點在玻璃規格與固定系統的匹配、底座防水與排水、金屬防腐蝕,以及是否需要磨砂玻璃處理鄰居視線。屋苑單位另須注意外觀一致性受公契及管理處規定限制,改動前應先查清楚。
樓梯的難點在幾何:斜段與平台的銜接、轉角位玻璃分片、梯級邊緣與玻璃底部的收口,以及扶手的連續性。法定高度與 100 毫米開口要求同樣適用;以牆圍封且沒有開放式樓梯井的樓梯,則屬最低 150 毫米實心要求的例外情況。
天台欄障除高度與開口,還要留意固定位置的結構狀況與防水。若天台同時有玻璃屋或遮篷工程,宜一併規劃,避免欄河固定位與玻璃屋結構互相干擾;屋頂上的網欄及金屬欄杆本身亦屬小型工程項目,部分符合尺寸者更屬指定豁免工程。
商場中庭、會所、餐廳夾層的玻璃欄障使用者流量大、碰撞機會高,通常採用較高規格的玻璃及夾具,並更重視邊緣保護與日常巡檢。公眾娛樂場所的上層座位區外緣另有 30 度傾斜及凹面等特別要求。
法定程序
APP-110 明確指出: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某些有關豎設、改動、修葺、更換或拆除防護欄障的建築工程已被指定為小型工程,可循簡化規定進行,作為依《建築物條例》取得事先批准及同意的替代方案。項目清單載於《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附表 1,簡化規定則見作業備考 APP-147。實務上,防護欄障相關項目分列於第 I、II、III 級別(例如 1.6、2.5、3.3),級別取決於位置、高度及結構條件。
作為簡化替代方案,註冊結構工程師可把欄障的典型詳圖、典型佈局及一般註解納入上層結構圖則,而毋須另行呈交欄障結構圖則審批;欄障的位置、佈局及立面仍須在一般建築圖則顯示以供審批。
APP-110 要求欄障的建造應由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士監督,確保工程按已批准圖則進行並符合所需標準。誠建豐作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MWC(W) 42/2014),可承辦屬制度範圍內並在本公司註冊級別及類型之內的欄障項目;如屬須呈交圖則或超出小型工程範圍的個案,會建議業主先委聘相關專業人士處理設計及呈交程序。
若工程涉及樓宇公用部分(公共走廊、天台、外牆),還須取得全體共同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公司同意,並遵守大廈公契訂明的責任。
問題診斷
欄河是防護構件,發現以下情況應盡快檢查,不要繼續倚靠使用。
夾具螺絲鬆脫、底槽墊塊或填充失效、錨栓鬆動,或原有結構受力位置不足。需拆檢固定位而非表面加膠。
邊緣缺口是應力集中點,日後可發展成破裂,對鋼化玻璃尤其明顯。欄河屬防護構件,應更換而非拖延。
夾層玻璃邊緣出現分層、發白或氣泡,代表膠層受水氣或紫外線影響,會削弱破裂後的碎片黏附作用。
常見於沿海高濕環境,成因包括表面污染、與碳鋼碎屑接觸、氯離子侵蝕及異金屬電化腐蝕。需清理並檢查是否已影響鎖固力。
排水孔堵塞令槽內長期積水,加速金屬腐蝕及墊塊劣化,亦可能令水沿底座滲入樓板。屬保養問題,定期清理可避免。
底座與玻璃接口矽膠老化開裂,會讓水氣進入固定位。應鏟除重打,並同時檢查內部有否已生鏽。
服務流程
服務範圍
誠建豐辦事處位於觀塘巧明街99號巧明工廠大廈10樓F11室,服務覆蓋香港島、九龍及新界。
常見問題
共 30 條,涵蓋法定尺寸、玻璃測試標準、固定系統、法定程序、問題診斷、報價及保養。
根據屋宇署作業備考 APP-110,防護欄障在任何情況下高度均不應少於 1.1 米,並須由欄障旁邊人可踏足的完成樓面水平量起。
欄障最低的 150 毫米應建造成實心(以牆圍封且沒有開放式樓梯井的樓梯除外)。另外,欄障上任何空隙或開口的構造須能阻止最小尺寸大於 100 毫米的物體通過,以防止人或物件跌落、滾出、滑出或溜出,並防止人攀越。
《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36 及 37 條與《建築物(規劃)規例》第 3A 條規定,須在露台、遊廊、樓面、屋頂、樓梯、平台或伸出物的邊緣,以及任何建築物地面樓層以上外牆的每個開口設置防護欄障;第 9 及 38 條訂明設計及建造要求。
石台頂部在以下情況不視為相鄰樓面水平:石台高於 500 毫米;非欄杆式欄障的石台突出寬度小於 75 毫米;欄杆式欄障若石台低於 500 毫米,最低橫欄頂部不得高於相鄰樓面 250 毫米,或只有垂直欄柱而無底橫欄時,石台不超過 250 毫米高且突出寬度小於 75 毫米。突出寬度由欄障內側完成面量至石台內側,不計算陡於 45 度的斜削部分。
APP-110 指出欄障結構設計須符合相關作業守則,並能抵受《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9 條所訂的外加荷載;規例亦規定為限制或管制人的移動而裝置的防護欄障,須能抵受附表表 3 指明(分別施加時)的最小水平外加荷載。實際數值按用途分類,須由專業人士計算。
新的防碎玻璃安全要求方向是欄障及大型玻璃牆系統採用夾層玻璃,因中間膠層能在破裂時黏附碎片。玻璃欄障的設計及建造,以及自立式玻璃欄障的典型夾具詳圖,訂於《Code of Practice for Structural Use of Glass 2018》;涉及鋼化玻璃、結構膠及蜘蛛夾者亦須遵從 APP-37。
就玻璃欄障,或窗、窗牆、玻璃牆兼作《建築物(建造)規例》第 8 條防護欄障功能者,屋宇署共同條件及要求列明須提交測試報告,證明玻璃的抗撞擊能力不低於 BS EN 12600:2002 的 Class 1 要求,且測試中玻璃不破裂。
須由已取得 ISO 9001 品質保證認證的工廠生產;所有鋼化玻璃片須進行符合 BS EN 14179-1:2016 或同等國際標準的熱浸處理;熱浸所用熱電偶須按 HOKLAS 補充準則第 2 號建議每 6 個月校準。熱浸目的是把含硫化鎳雜質、有自爆風險的玻璃在出廠前先行淘汰。
會,因為欄河常用鋼化玻璃。屋宇署《Code of Practice for Structural Use of Glass 2018》指出鋼化玻璃易因內部硫化鎳(NiS)雜質而自發爆裂,故生產時應經熱浸處理。此外邊角碰損、夾具造成點荷載及安裝對位不正,同樣會提高破裂風險。
四類:底槽式(自立式,玻璃插入底槽,外觀最簡潔,對底座精度及排水要求最高);夾具式(不銹鋼夾具分點固定,較易拆換檢查);駁手式/點固定(駁件穿孔固定,玻璃須預先開孔);框式(三邊或四邊框料承托,受力最平均)。自立式的典型夾具詳圖已載於玻璃作業守則。
視系統設計。頂部扶手可分散受力、保護玻璃上緣,並在單片玻璃受損時提供額外連繫;部分自立式設計不設連續扶手,改以加厚玻璃及加強夾具達標。應由負責設計的專業人士按荷載、玻璃種類及守則詳圖確定。
部分可以。APP-110 指出某些有關豎設、改動、修葺、更換或拆除防護欄障的工程已指定為小型工程,可循簡化規定進行,作為取得事先批准及同意的替代方案;項目清單見《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附表 1,簡化規定見 APP-147。相關項目分列於第 I、II、III 級別(例如 1.6、2.5、3.3)。
六項:結構構架及構件詳圖;錨栓及支撐詳圖;設計荷載、設計標準及作業守則;結構構件及錨栓的材料規格;接合及保護的施工規格;結構計算(含原有結構設計檢核、系統足夠程度及穩定性分析、構件設計及主要承重構件變形檢核)。註冊結構工程師亦可把典型詳圖及佈局納入上層結構圖則作為簡化替代方案。
需要。APP-110 要求欄障的建造由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士監督,確保按已批准圖則施工並符合所需標準。這也是欄障不應交由無相關註冊資格者隨意改動的原因。
APP-110 說明上述欄障要求不適用於只供維修人員進入的不可到達屋頂或區域;但認可人士仍應遵守《Code of Practice on Access for External Maintenance 2021》及《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 6 條有關安全設施的規定。
有。除一般高度、開口及量度要求外,設於任何上層座位區外緣的欄障,其任何水平面須向座位方向傾斜 30 度並呈凹面;或以其他方式構造,使欄障上只能擺放小件物品,並確保物品不易跌落下層或下方區域。
露台及天台屬室外,重點在風壓、雨水排走、底座防水及金屬防腐蝕;樓梯多在室內,重點在斜度銜接、轉角與平台接續、扶手連續性及梯級邊緣收口。兩者法定高度與開口要求相同,但荷載情況與安裝細節不同。
受力時輕微彈性變形屬正常,但明顯搖晃、可感覺底部鬆動或有異聲則屬異常,通常源於夾具螺絲鬆脫、底槽墊塊或填充失效、錨栓鬆動,或原有結構受力位置不足。應盡快安排檢查,不要繼續倚靠使用。
要。邊緣崩角是應力集中點,日後可由該處發展成裂痕,對鋼化玻璃尤其明顯。欄河屬防護構件,發現崩邊、裂紋或夾層分層、氣泡,應安排更換而非拖延。
底槽式若排水不良,槽內長期積水會加速金屬腐蝕、墊塊劣化及螺絲鏽蝕,亦可能令水沿底座滲入樓板。設計時應預留排水孔並保持暢通,保養時一併清理槽內塵垢,露台位置另須檢查底座防水收口。
沿海及高濕環境下常見茶色鏽斑,成因包括表面污染、與碳鋼工具或碎屑接觸、氯離子侵蝕,以及與不同金屬直接接觸造成的電化腐蝕。預防方法包括選用適當等級材料、螺絲與底座同級、避免異金屬直接接觸、定期以清水沖洗鹽分。
視原系統。夾具式及框式多數可拆下更換;底槽式須視底槽狀況及填充方式;駁手式因玻璃預開孔,孔位必須與原有駁件完全吻合。無論哪一種,更換時都應同時檢查夾具、錨栓及底座狀況,並確認新玻璃的種類、厚度及測試證明符合要求。
技術上可行,但屬改動防護欄障,會改變受力狀況與整體高度,必須按適用法定程序處理(屬小型工程者依制度呈報,否則須取得批准及同意),並由具適當資格的人士設計及監督。不應以「加塊玻璃上去」方式自行加高。
涉及樓宇公用部分(公共走廊、天台、外牆)者,應取得全體共同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公司同意,並遵守大廈公契訂明的責任;亦須確認該欄障屬小型工程抑或須依《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及同意。屋苑對外觀一致性通常另有規定。
日常以清水或中性清潔劑配軟布擦拭即可,亦可加疏水易潔鍍膜減少水痕。較需注意的是夾具與底槽接縫容易積塵,清潔時宜一併沖洗;外側清潔若涉探身或高處,必須有安全措施,不可攀爬或倚坐欄河。
可以。需要私隱(例如露台正對鄰居)可選磨砂或半透夾層玻璃,亦可選灰、茶等色玻。但選色需同時考慮採光與遮擋效果,且不能減損玻璃種類、厚度及測試要求;屋苑外觀亦可能受公契限制。
按總長度與高度、玻璃種類及厚度、固定系統(底槽、夾具、駁手、框式)、扶手物料、錨栓及底座處理、拆除舊欄河及修補、施工位置與安全措施(是否需搭棚、吊船或圍封)計算;涉須呈交圖則者另涉專業服務及行政程序。本公司提供免費上門度尺及設計報價。
一般分兩次上門:先度尺並確認系統、玻璃規格及固定方式,玻璃按實測尺寸加工(含所需開孔);之後安裝。玻璃加工後不能現場切割或鑽孔,故度尺與確認階段最關鍵。露台及天台施工亦受天氣影響,大風日不宜吊裝大面積玻璃。
建議每年檢查一次,颱風季前尤其重要:輕推測試有否異常搖晃;檢查夾具、駁件及扶手螺絲有否鬆動鏽蝕;檢查玻璃有否崩邊、裂紋或夾層分層;檢查底槽排水孔是否暢通、底座矽膠有否開裂;檢查扶手接駁位是否穩固。發現異常應即安排檢查而非自行加固。
誠建豐是屋宇署認可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證明書編號 MWC(W) 42/2014,並具驗窗資格;技術人員均獲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頒發「鋁窗技能測試証明書」。完工案例頁設有分類相簿,可直接篩選「玻璃欄河」分類瀏覽實際工程相片,亦可對照玻璃屋、玻璃間房及鋁窗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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